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02-03 08:17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编辑:钱敏
字号:

经调查,苏州工业园区青年应急救援队未按规定接受2023年度至2024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苏州工业园区邻里阁青年信息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华复生命科学研究院、苏州工业园区绿乐活行动家社区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杨氏心意六合拳研究院未按规定接受2019年度至2020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苏州工业园区青年应急救援队、苏州工业园区邻里阁青年信息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华复生命科学研究院、苏州工业园区绿乐活行动家社区服务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杨氏心意六合拳研究院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电话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同时,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5家社会组织应自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缴回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楼

邮编:215028

联系电话:66680813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2月2日

声明:所有来源为“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和“苏州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