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工业园区互联网新领域与新技术应用支撑单位遴选的通知
2026-06-10 08:42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网信办
责任编辑: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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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强化苏州工业园区数据跨境流动合规、个人信息保护治理能力和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水平,搭建专业高效的服务支撑体系,园区网信办拟组织开展互联网新领域与新技术应用支撑单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本次遴选聚焦数据跨境流动合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三大领域,择优筛选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响应高效、信誉优良的专业服务机构,纳入苏州工业园区互联网新领域与新技术应用支撑单位,为有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参考咨询服务。

1.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咨询、个人信息标准合同备案辅导、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辅导等;

2.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个保合规体系建设、隐私政策合规审核等;

3.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大模型安全评估等。

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多个类别,择优纳入对应方向支撑单位。

二、遴选流程

遴选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开放竞争原则,由各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经评审后确定支撑单位名单。具体流程如下:

1.发布遴选公告(6月9日);

2.接受申报材料(6月10日-7月9日);

3.材料审核及专家评审(7月10日-7月20日);

4.公布遴选结果(7月24日)。

三、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在苏州市域内设有固定办公场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事故。

2.在申报领域从业2年及以上,具备相关服务资质与技术能力,拥有2年以上相关领域项目经验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

3.近2年内,承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备案等相关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单个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

4.自愿接受网信、公安等部门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贯、技术培训、应急演练、专项排查等工作。

四、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7月9日24:00前将《互联网新领域与新技术应用支撑单位申报表》盖章后提交园区网信办,电子版同步发联系邮箱。

联系人:黄学华、方家俊;

联系邮箱:wxb@sipac.gov.cn。

附件:

《互联网新领域与新技术应用支撑单位申报表》.doc
31.50kb
 

苏州工业园区网信办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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