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园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6-06-11 09:01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责任编辑: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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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6年度园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只能申请1次)。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2025年度检查或者履行2025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2026年度或者2025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登记证书到期且未完成换届的;

4.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类型,实行分类评估,执行《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附件)。评估内容包括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类社会团体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进行申报。

三、工作安排

(一)评估申报。向园区社会事业局申报评估的截止时间为6月26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评估的社会组织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在线填报《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下载《社会组织评估承诺书》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材料目录,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核。

“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模块→点击“评估申请”办理。

(二)资格审核。社会事业局对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申报组织。

(三)材料提交。评估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待第三方评估机构确定后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组织负担,提升评估质效,评估相关证明材料凡能够在江苏省社会组织业务系统中提取到的信息(已在指标中用“*”标记),社会组织无需另行准备。

(四)实地评估。社会事业局、第三方评估机构将组织评估专家组对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

(五)等级确定。苏州工业园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初步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社会事业局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评估等级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前4年可申请1次重新评估。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上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应整改完成。经重新评估后,执行重新评估后新的评估等级,且有效期按原评估等级有效期剩余时间执行。

(二)为加强对评估等级的动态管理,社会事业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抽选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对其进行核查评估。

(三)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实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规范。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所属社会组织参加评估给予支持。

(四)评估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辅助工作,所需经费完全由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承担,不向参评的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社会事业局

联系方式:66685804

第三方评估机构联系人:苏州市社会组织总会

联系方式:68555930

附件 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  .docx
408.62kb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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