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予以责令整改的通告
2026-09-02 09:59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责任编辑: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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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统计,截至2026年8月31日,全区共有4家旅行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传质保金相关凭证。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进行通告,责令整改。

1.现责令该4家旅行社予以改正,于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日前依法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将存款凭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等相关资料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2.整改期间,该4家旅行社可在指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补缴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或提交银行担保)或自行申请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也可针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事宜提出异议。

3.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园区文体旅游局市场处0512-66681795

附件:园区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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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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